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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 2026-08-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TZXDL-2026-014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系统

  (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供应商自主知 识产权产品(创 新、设计)情况”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供应商自主知 识产权产品(创 新、设计)情况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

1.具有儿童健康相关的系统或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分;

2.具有儿童康复相关的系统或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分。

上述2项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相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得分依据,①若属于自行开发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②若属于购买或租赁的,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及发票(或支付凭证)合同和发票须体现购买方/租赁方为投标人。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

1.具有儿童健康相关的系统或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5分;

2.具有儿童康复相关的系统或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5分。

上述2项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相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得分依据,①若属于自行开发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②若属于购买或租赁的,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及发票(或支付凭证)合同和发票须体现购买方/租赁方为投标人。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项目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田区安托山一路88号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赖工、凌工、王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环观南路96号仁山智水G2栋2101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 13530717257 /15975263299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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